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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法律的人肉搜索很强很暴力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小爷-QQ708521  来源:航天网络  发布时间:2008-11-12 10:08:31

7月9日,中国“‘人肉搜索’第一案”王菲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三次开庭。王菲虽不是“人肉搜索”的第一个受害者,却是第一个采取法律武器的维权者。近年来,网络通缉、网络追杀、网络悬赏等“人肉搜索”“大案”层出不穷,从网络虚拟空间已经延伸到现实世界,甚至对现实生活造成巨大冲击。有人说,“人肉搜索”可以约束不道德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人说,愈演愈烈的“人肉搜索”亦正亦邪,不断挑战道德和法律底线,让原本正义的“道德审判”演变为“网络暴力”。“人肉搜索”很可能开启了一道潘多拉的“窄门”,而我们又该如何应对乃至根治甚嚣尘上的网络暴力或数亿网民的共同善意?

■ 事件回放

“人肉搜索”第一案

2007年12月29日,王菲的妻子姜岩从24层的家中跳楼自杀。随后,姜岩生前的“死亡博客”被网友发现,上面记载了她因为“老公出轨”而经历的煎熬,她将自杀原因归结为丈夫王菲不忠,并贴出了丈夫和第三者的照片。姜岩事件最早的爆料者是网友“撒加的橡皮鸭”,她发表了《哀莫大于心死,北京从24楼跳下自杀的MM最后的日记》的帖文,几个小时内回复过千,浏览网友无数。许多网友群情激奋,认为是王菲和第三者“逼死”了姜岩。论坛中网友众口一词痛骂“负心郎”王菲与第三者,并网上开始“通缉”、“追杀”王菲。

2008年1月10日,大旗网刊载《从24楼跳下自杀的MM最后的日记》专题报道;天涯论坛也发表《大家好,我是姜岩的姐姐》一文;姜岩的同学张乐奕1月11日在“北飞的候鸟”网站发表帖文。这三个网站的文章均披露了王菲和第三者的真实姓名,以及王菲的工作单位、居住小区等内容,并把王菲家人的姓名、照片、住址等信息披露。据后来王菲在起诉书里说,他的生活从此受到多方面的影响:不断收到恐吓邮件、失去工作、父母住宅门口经常被涂满各种标语……

3月28日,不堪其扰的王菲,以名誉权受损为由,将“北飞的候鸟”网站管理员张乐奕、大旗网和天涯社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7.5万元损失及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这是首次将“人肉搜索”、“网络暴力”推向司法领域,产生出“人肉搜索”中国第一案。虽然此前有铜须门事件、虐猫事件等网络暴力事件,但真正进入司法程序的,这还是第一例。4月17日、5月4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两次开庭审理。

7月9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这天,有许多网友参与旁听,对案件议论纷纷。这次审理,原告王菲未露面,天涯网也未派代表出席。法庭调查阶段,原告律师张雁峰提出诉讼请求,以被告侵犯王菲的名誉权、隐私权为由,要求被告分别承担法律责任及2万到4万元的赔偿金额。律师认为,三被告属于网络暴力的协同者,是“以键盘为武器,砍下他的头,给死者作祭品”。网民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发表具有攻击性、煽动性和侮辱性的失实言论,对王菲及其家人名誉造成严重损害。被告律师李春谊辩称,“名誉不等同于美誉,王菲因婚外情这种不道德的行为给他带来了负面的社会评价,不能称之为名誉受损”。王菲的姓名、单位、电话等属于商务场合用于交流的信息,并不在隐私信息之列,披露这些信息并不构成对王菲隐私权的侵犯。原告缺席,双方律师各持己见,争执不下,法官宣布择日再审。

随后,北京朝阳法院召开高级法官联席会议,54名高级法官就“‘人肉搜索’第一案”展开热烈讨论,但仍难以决断。会上主要讨论三个关键问题:一是公布普通公民的个人信息与隐私权侵犯之间的关系;二是网站对网友的不当留言有无监管义务及承担责任的程度;三是道德批判与隐私保护的限度。目前,本案虽然尚未最后判决,但网络上对此案的讨论达到一个新的高潮。

8月25日,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七)草案时,认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需要追究网络“人肉搜索”者的刑事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朱志刚提出,“网上通缉”、“人肉搜索”泄露公民姓名、家庭住址、个人电话等基本信息,同样是严重侵犯公民基本权益的行为,危害甚至比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更为严重,建议将“人肉搜索”行为在刑法中予以规范。广东省人大代表朱列玉表示支持。列不列入刑法范畴,主要是看行为有没有社会危害性,其危害性的程度如何。“人肉搜索”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容小觑,很多无知的网友容易被利用,而被搜索对象容易被乱扣“帽子”,这种行为严重侵犯公民隐私权。刑法修正案对这一新兴行为进行规范,完全是有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广州市人大代表、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雪则明确表示反对“人肉搜索”只是发动网友搜集某一个人的个人信息而已,并没有触犯法律。如果我想了解一个人的信息资料,通过我的朋友亲戚去打听,了解到了,这难道也犯法了吗?这和“人肉搜索”的性质是一样的,只是大家的手段、途径不同而已。

8月27日,新华网发展论坛针对这一议题在线征询了网友看法。网友观点不一,议论纷纷。支持者认为,“人肉搜索”侵犯隐私理应立法管理。反对者认为,通过网络的力量寻找真相有何不妥?网易新闻还专门设立了一个“你是否赞成对‘人肉搜索’追究刑事责任”的网络调查,有800多位网友参与了投票,只有18%的网友赞成应该追究“人肉搜索”刑事责任。大部分网友认为现在中国网民所启用的“人肉搜索”是正义的,它是正义者行使的手段,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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